环保大部制改革稳步推进 将实行独立统一监管
更新时间:2014-02-12 点击次数:1680次
根据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而确定的“环保大部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根据这一框架,环保部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建立起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按照这一思路,国土资源部、林业局、水利部、海洋局等相关部门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职能,有可能并入环保部。
环境保护部网昨日刊发的环保部部长周生贤的讲话称,“环保部将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
在谈到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时,周生贤表示,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必须打破区域界限,统筹陆地与海洋保护,把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结合起来。
这是作为环保部部长的周生贤,第二次公开谈及国家海洋局职责范围内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问题,以及国家林业局职责范围内的林业生态系统保护问题。
去年11月,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13年年会上,周生贤说,当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有五个重点,包括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等。
在10日的公开讲话中,周生贤说,要建立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
“实行独立而统一的环境监管”是一个新的提法。周生贤解释说,环保部门将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
目前,我国的环保职能分割为三大方面: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环保、*、交通、铁道、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
周生贤表示,将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执行国家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纠正其执行不到位的行为,特别是纠正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不当干预行为。
在执法力量建设方面,周生贤介绍,将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监督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预警等领域和方面,制定科学规范的制度,为实行统一监管和提升执法效能提供保障。
据记者了解,环保部将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区域联动机制,加大区域联合执法力度,对突出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同时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
目前,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已陆续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周生贤介绍,其他地方也将结合地理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区域监测网络和应急响应体系,联合应对重污染天气。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将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与流域污染防治有效衔接,以流域为控制单元,建立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