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商报
内容: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昨日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共识,是现阶段有力度的环保法。
据介绍,针对此次修改,环保部门至少已经研究了十年,启动修改以来调研论证历时三年半。潘岳说,新环保法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现实针对性。二是对未来的前瞻性。三是权利义务的均衡性。这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
潘岳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在三个重要领域内都有所突破。
个突破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第二个突破是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三个突破是新环保法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
潘岳说,目前重要的就是如何坚决贯彻这部新法,如何发挥它在中国经济绿色转型中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准确领会、尽快熟悉新法。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培训,引导企业和公众适应和运用新法。重要的是加强执法。再好的法律,也只有通过严格的执行,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