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日报
内容:
永济、石楼打包购买环保治理服务
“谁污染,谁付费”会比 “谁污染,谁治理”更有效吗?
今年以来,一个老话题的重提被大家津津乐道, “各个企业是否都需要自己投入大量精力和时间去做自己并不专业的领域——治污?”在之前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问题, “谁污染,谁治理”已经阐述的明明白白,但现在新的环境治理模式 “谁污染,谁付费”似乎正在改变这一局面。
“第三方企业治污,政府购买环境治理服务”,作为环境治理新模式,将扭转政府在环保投入上的规划方向,从耗费大量资金、时间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治理 “过程投入”,转变成性更强的 “环境效果财政支付”,对于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环保投资,以及财政资金投入环保的效果提升等具有积极意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 “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并明确 “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初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中,国家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表述,近期政府购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将作为一项很重要的政策措施推行,且为了更好的指导这一工作,环保部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环境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审批,预计年内发布。在这项政策中,前期的购买服务内容将主要涉及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环境监测、技术性的环境规划编制和土地修复等多个领域。
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污染大省,近日永济市与石楼县在我省分别与专业环境治理企业——山西省聚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覆盖两地的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农村连片整治、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城镇燃煤锅炉改造、固废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城镇集中供热、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等综合治理项目,该集团将就签署协议内容,以BOT或BT的形式对两地上述所属工程进行投资建造,两项合作投资金额预计超过四亿元人民币。
永济市与石楼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综合考察了省内外包括一大批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环保企业后,终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聚力环保集团作为合作对象,不仅仅是因为该集团是本土企业,在日后的售后服务、环保项目运营等方面具备先天优势,更重要的是看重该企业具备*的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和非常丰富的治理经验,资金和技术力量雄厚,具备承揽本县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先决条件,通过集体决策终确定的合作对象和合作项目。
两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两地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及省市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号召,积极发挥政府在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将原先的 “对环境治理过程投入”转变为 “对环境治理结果投入”,避免了原先环境治理方法中的漏洞和不足,用句大白话讲就是 “不是所有工程政府都会埋单,有了成效政府才会付款”,这样将大大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率,对切实有效进行环境治理工作的促进作用将不可估量。另一方面此系列工程的开启,两地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金进行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如果用一个量化的数字体现,预计本次与聚力环保集团的合作,在资金调动方面将达到接近1:2的比例,即政府仅用1块钱调动社会资金2块钱做成了3块钱的事。这样极为有利的解决了两地政府财政资金吃紧,和相对滞后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矛盾。而且这也是两地政府切实走 “群众路线”,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实践,努力为当地的百姓能够尽快享受到青山绿水怡人环境和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红利而竭尽所能做的一件实事,希望能够不辜负五十余万两地百姓的期望。
该协议签订后,山西省聚力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两地上述项目提供从环保技术服务、综合项目设计、综合工程施工、环保运营服务、后期技术改进等一系列一条龙服务。山西省聚力环保集团董事长周凌云表示,聚力环保作为本土成长起来的省内规模大的环境综合治理产业集团,在自己成长的同时,更应该对自己省内的治污工作 “当仁不让”,自己家门口的事情如果都做不好甚至不去做,何谈服务大众。聚力环保将利用自己在水、气、固废治理及生态恢复治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农村连片整治等项目上已有的丰富项目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环境工程管理技术,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切切实实的投入资金和精力为永济市和石楼县的环境治理工作服务,更好服务三晋儿女,也为聚力环保初的目标而不断努力,凝心聚力,染绿三晋。
此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合作,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我省环境治理方式由过去 “谁污染,谁治理”的污染企业负责制,以及政府对环保项目偏重过程投资,转变为政府主导,第三方环保企业科学治理,针对治理成果政府付费的新模式在山西省内的成功 “落地”及实践的开始。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如何更为有效的调动社会资本进入环境治理工程和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投资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