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方面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严控增量。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原则审批建设项目,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制订发布更为严格的第二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污染工业行业调整退出目录等。
二是压减燃煤。完成26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核心区4.4万户平房采暖小煤炉改造,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无煤化”;推动西北、东北热电中心建设和国华、高井、科利源热电厂替代;启动远郊区县集中供热中心烟气脱硝治理工程等。
三是绿色交通。全面实施第五阶段轻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约18万辆,加强在用车、检测场、非道路机械、储油库和加油站等监管,减少以机动车为主的交通排放。
四是遏制扬尘。发布实施《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活动管理办法》。强化渣土运输和道路遗撒夜间检查,推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四统一”标准管理。继续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五是治理工业。继续推动高污染企业淘汰退出,实现2012年到2013年底累计达到450家以上目标。实施建材、煤场、水泥等行业物料储运系统密闭化改造,启动水泥厂烟气脱硝治理。在汽车制造、机械、电子、印刷、家具、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5000吨以上。
六是增加容量。推动实施平原地区35万亩造林绿化,推进潮白河流域综合治理、新增水域面积100公顷,增加城市环境容量。
七是加强执法。在铸造、汽车制造、汽车修理、印刷、餐饮等行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加大对燕山石化公司、水泥厂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塑料、垃圾等行为的监管。
八是强化保障。做好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PM2.5源解析及治理技术研究。起草完成《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固化多年来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新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更强有力的管理制度。研究实施使用清洁能源供暖设施运行等经济补贴政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大气污染治理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动共同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PM2.5的监测和治理是我市近两年来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目标。2012年,我市加快完成了PM2.5监测网络建设,用不到一年时间建成了全市35个PM2.5监测站点,去年10月份35个站点全部安装完毕开始发布试运行数据。今年起,我市PM2.5监测网络全面正式运行,通过网络、手机等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实时更新数据,为公众提供服务。在完善PM2.5监测信息服务之后,《2013年行动计划》将综合治理PM2.5及相关污染物的各项措施推向深入。
《2013年行动计划》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实施综合治理。针对PM2.5等污染物成因复杂、来源广泛的特点,在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污染防治等方面,实施多种污染物综合治理、协同减排,既治理各行业直接排放的一次污染物,同时注重治理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前体物通过反应生成的细颗粒物(PM2.5)等二次污染物。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既实施污染末端治理,又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更加注重优化能源结构、提升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交通体系,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建设美丽北京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减排。打好“组合拳”,控制我市污染物新增量、削减存量,并通过加强生态建设,提高环境容量。同时,采取经济、立法、科研、公众参与等多种手段,推进治理措施的落实,促进大气环境环境质量改善。
四是更加注重措施的实效性。各项任务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设定了总体目标,又明确了辖区任务指标,突出了区县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切实落实。
国外发达国家和大城市治理历程和经验表明,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复杂的过程,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日常生活中烹饪、烧烤、采暖、机动车出行、装修、燃放*等都会产生大气污染。北京面临的是复合型、压缩型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治理大气污染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可以为大气污染治理贡献一份力量。《2013年清洁行动计划》的实施只是我们长期坚持不懈地实施污染减排措施的一个节点,要实现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更需要全体社会共同努力与参与,一起践行绿色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共建美好家园、美好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