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环保局正式出台了《成都市环保系统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区(市)县环保局都应开通政务微博,目前已有19个区(市)县开通环保政务微博。同时新的办法还要求,“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监测发现环境投诉(反映)问题后,将督促承办单位在4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对与成都环保工作有关的非环境问题投诉,则督促承办单位在6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同时还要求各承办单位按要求快速调查处理环保投诉(反映)问题,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环境事件 时间发声
根据成都市环保局印发的《成都市环保系统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管理办法(试行)》,各区(市)县环保局都应开通政务微博,市环保局系统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可适时开办。同时要求,各单位政务微博都应进行实名认证。
环保政务微博主要结合各地和各单位具体情况,发布包括环保规划、政策、重点工作、环境质量、工作成效、环保知识等信息和公益性、服务性的民生信息。同时,及时转发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政务微博发布的重要信息,并按市环保局的统一要求,时间发布重大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等重要信息。
上述办法还提出,环保政务微博要加强与网民互动交流,通过创设话题、主题分类、互发、互评、互转等,搭建与网友平等互动的交流平台,提高政务微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对于重大环境事件、突发事件、敏感问题、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等,政务微博要时间准确发声。
截至6月18日,我市已有19个区(市)县环保局开通环保政务微博,并正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
投诉受理 时间回应
新出台的办法还提出了“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的环保投诉受理处理制度,将政务微博上收到的环保投诉(反映)问题按投诉内容不同,分为环境投诉(反映)问题和与成都环保工作有关的非环境问题投诉。办法提出,监测发现微博环保投诉(反映)问题后,时间作出快速回应。
其中,对于环境投诉(反映)问题,由市环保局应急信访处督促承办单位在4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对与成都环保工作有关的非环境问题投诉,由市环保局办公室督促承办单位在6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对关注度高、涉及民生或有损成都环保形象,以及重特大环境事件、环境热点和敏感问题,由承办单位会商市环境宣教中心,报市环保局领导同意后,在4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
办法还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市环保局应急信访处或局办公室交办要求快速调查处理环保投诉(反映)问题,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有关办理结果,终也会在微博上回复。
本报记者 李凌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