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河段频现外来水生生物 生态风险加重
更新时间:2013-07-16 点击次数:1050次
日前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淡水水产研究所获悉,黄河下游及河口区域外来水生生物在一些河段渔获物中占有较大比例,被称作水域“生态杀手”的鳄龟已频繁出现在黄河下游河段。
根据农业部2013年公益性农业科研专项渔业项目“黄河及其河口渔业资源评价和增殖养护技术研究与示范”实施方案,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资源与环境室在黄河山东段布设了7个站位。近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外来杂交鲤、镜鲤、锦鲫、杂交鲟、革胡子鲶已定居黄河下游河道,外来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牛蛙在山东菏泽鄄城县至聊城东阿县河段渔获物中占有较大比例,外来鳄龟等频繁出现在淄博高青县至东营垦利县这一河段。
在这些外来水生生物中,牛蛙和巴西龟是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100种危险入侵物种。淡水水产研究专家指出,一旦危险物种形成自然种群,将给黄河水生生态系统造成难以估算的损失。不过,由“外来物种”演变成“入侵物种”可能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一般认为外来生物的入侵过程经过两个阶段,阶段包括外来种的引入、定居和建立种群,第二阶段才涉及外来种的扩散和暴发。
据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在分析这些危险物种来源时指出,近年来,大多数社会放生行为选择巴西龟、克氏原螯虾等外来物种,进一步加重了生态环境本已十分脆弱、土著鱼类极度濒危的黄河水生生态系统的风险。
山东省淡水水产研究所提醒,根据农业部渔业局发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在黄河干流公共水域禁止放流外来物种,以免对黄河下游水域生态系统造成生态灾害;放流品种和放流水域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调查和论证,必须经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